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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根据建筑防火的要求而确定的建筑物间隔的区域范围。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规定一、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每层较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;三级耐火等级每层较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;四级耐火等级每层为600平方米。建筑物的地下室、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。(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)规定一类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允许较大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;二类为1500平方米;地下室为500平方米。当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的防火分区,其允许较大建筑面积可以按上述规定面积增加一倍。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增加的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
当建筑发生火灾时,为保障建筑物内人员迅速、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区,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有关疏散问题如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数量、布置,不同情况下安全疏散的距离,安全疏散门的宽度,走道的宽度,疏散楼梯的宽度以及形式等做出了规定。多层和高层建筑,楼层人员的疏散必须经过楼梯,因此对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的要求更为详细。
天津建筑设计培训班如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中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,均应设防烟楼梯间。建筑裙房和除单元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。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。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,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,且楼梯间应靠外地,并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,12层到双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。
一类公共建筑、塔式住宅、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、高度超过32米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应设消防电梯。消防电梯主要是在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使用,不供人员疏散使用。